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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2024-08-28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平稳有序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调整建设工程资质申请工程业绩审核要求!
2024-08-20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经研究,我厅决定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10号)中关于资质申请业绩审核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重庆住建委: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开展业绩补录
2024-08-16
提升我市建筑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的信息管理水平,确保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信息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新系统上线试运行!
2024-08-06
目前已完成对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的迭代升级。现就新系统上线试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海南:加强工程项目业绩和信息数据管理工作
2024-08-01
确保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海南平台”)工程项目业绩和信息数据录入审核及时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市场主体操作使用,提升平台管理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西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资质有关事项
2024-07-26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现就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州:联合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自动解锁
2024-07-12
为进一步理顺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下简称“市平台”)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简称“省平台”)中项目负责人解锁办事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结合近期工作实际情况,对省、市平台中已开工的房屋建筑项目负责人解锁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安徽住建厅: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和信息归集
2024-07-12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应用于招投标、资质申报、信用评价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济南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于7月1日正式启用
2024-07-04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391 号)要求,我局建立了“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经研究决定启用该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加强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和历史业绩补录!
2024-07-0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和审核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西住建厅:重组、合并、分立资质核定新规!
2024-07-02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现就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2024-06-28
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工程项目数据管理,压实工程项目数据审核监管责任,规范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和审核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2024年建筑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
2024-06-27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通告如下:
该地发文:申请资质增项、升级无需审核个人业绩!
2024-06-26
支持企业资质审批。2024年12月31日前,我市统计库内建筑业企业办理资质增项、升级、延续、吸收合并、简单变更、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等事项时,被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标注注册人员不足或注册人员异常的,企业作出承诺后,予以先行办理。
浙江:资质申报业绩证明须提供工程款发票
2024-06-04
因“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迭代升级改造,自2024年6月1日起,系统改造过渡期间省级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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