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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3-07-1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3〕383号)文件要求,推进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建议》(赣建纪监字〔2023〕4号)相关建议,现就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江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心态,发扬斗争精神,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好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实现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把关。及时组建工作专班,认真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有序、稳步推进。各地将专班组成人员于7月15日前报我厅(详见附件)。
      三、全面排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要求,严密组织自查自纠,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认真填写排查情况表,并报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涉案主体要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坚持受托、请托等各方主体一起查处,既要强化打击代理机构、评标专家、“黄牛”掮客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加大对涉及违法违规请托事项的招标人、投标人的查办力度。
      四、强化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发改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获取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落实案件协查、信息互通等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对“黄牛”掮客打击整治力度,查办一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典型案件。
      五、严格惩处,落实综合惩戒。在处理企业违法违规问题时要实施综合惩戒,打出惩戒“组合拳”。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同时,按规定公开处罚结果,按要求扣除企业信用评分,在市场准入、资质申请审批等方面做出限制。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问题的,在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同时,要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移送。涉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六、跟踪督导,推动取得实效。加强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全程跟踪整治工作进展,对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专项整治不重视、情况报送不及时、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案件查处不力、不担当、走过场、弄虚作假或包庇纵容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七、完善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把制度机制建设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规范。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将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及时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加大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约束、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业务风险点、制度漏洞等,研究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治理招投标乱象。
      各地将每周专项整治亮点、特色、重大成效及典型案例于每周三报送我厅。
      联系人:徐继源 0791-86222945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